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5-11-204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5 年 08 月 01 日
中華民國105年8月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北市教人字第105376839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4、5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作業原則;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與支援作業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