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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9-05-302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13 年 03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北市勞就字第1136057872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4點條文;並自113年3月8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性別工作平等申訴案件到場說明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性別平等工作申訴案件到場說明作業要點)
自第 1 條至第 10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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