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8-08-3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6 年 05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06年5月1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06349959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106年6月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托嬰中心辦理收托身心障礙暨發展遲緩兒童服務作業須知;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辦理收托身心障礙暨發展遲緩兒童服務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