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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編章節

北市02-07-1001
自治條例
民國 91 年 07 月 23 日
中華民國91年7月23日臺北市政府(91)府法三字第091080534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2、12、27、28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殯葬管理辦法;新名稱:臺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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