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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歷史法規編章節

衛生類
食品衛生管理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2 年 06 月 19 日
中華民國102年6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11524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60條;除第30條申報制度與第33條保證金收取規定及第22條第1項第5款、第26條、第27條,自公布後一年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41353號公告第6條第1項所列屬「食品藥物管理局」、「疾病管制局」權責事項,自102年7月23日起分別改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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