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編章節
北市05-04-1002
臺北市國民中學未實施九年一貫課程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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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92 年 03 月 07 日
中華民國92年3月7日臺北市政府(92)府法三字第092028283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1條;並自發布日施行,至中華民國93年8月31日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