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編章節
北市04-07-4011
臺北市建國假日藝文特區輔導管理辦法
非現行版本
自治規則
民國 98 年 06 月 05 日
中華民國98年6月5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8345903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31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建國假日畫廊輔導管理辦法;新名稱:臺北市建國假日藝文特區輔導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