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編章節
北市06-03-4002
臺北市營建剩餘資源及混合物管理辦法
非現行版本
自治規則
民國 97 年 11 月 24 日
中華民國97年11月24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7330327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33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營建剩餘資源管理辦法;新名稱:臺北市營建剩餘資源及混合物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