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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發展類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46 年 12 月 07 日
中華民國46年12月7日內政部(46)台內地字第12619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2條
  • 第 八 章 附則
  • 第 50 條
    省或直轄市適用本辦法之區域由省或直轄市政府報請行政院核准後以命令 定之。
  • 第 51 條
    前條適用區域省或直轄市政府得視實際情形報經行政院核准後停止適用本 辦法一部或全部。
  • 第 52 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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