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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6-05-1002
自治條例
民國 76 年 08 月 22 日
中華民國76年8月22日臺北市政府(76)府法三字第185983號令修正發布
  • 第 一 章 總則
  • 第 1 條
    本辦法依台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第六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道路挖掘,係指在本市政區域內,所有供公共使用之道路,因 管 (纜) 線之新設、拆遷、換修等需要挖掘者而言。
  • 第 3 條
    本市道路挖掘主管機關為台北市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 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以下簡稱養工處) ,協辦機關為本府警察局 (以下簡稱警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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