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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31-01-204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5 年 08 月 04 日
中華民國95年8月4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95)北市文化二字第09530900000號函訂頒
  • 貳、任務
  • 四、本隊主要任務如下: (一)定點古蹟之解說。 (二)動線史蹟之解說。 (三)生態環境之解說。 (四)史蹟勘考及召開會議等協辦事項。 (五)文獻史料整理及建檔等協辦事項。 (六)本會其他相關業務之協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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