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附則
- 十六、本設置要點報請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核定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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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31-01-2046
臺北市文獻委員會志工隊設置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5 年 08 月 04 日
中華民國95年8月4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95)北市文化二字第09530900000號函訂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