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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5-13-202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8 年 08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08年8月2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北市教秘字第1083077009號函修正全文40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 拾壹、罰則
  • 四十、違反第八點、第二十一點、第二十六點規定,無正當理由者,應送各學校考績委員會 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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