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2 條附件
- 附表:經濟情況特殊幼兒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一覽表.odt
臺北市歷史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05-06-2001
臺北市公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實施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1 年 12 月 19 日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1)北市教幼字第101444955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5點;自即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公立幼稚園辦理課後留園活動實施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公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