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附件
- 土資場申請及管理暫行要點流程圖.pdf
- 第 6 條附件
- 附件一 土資場或兼作分類場面積、日處理量審議基準表.pdf
- 第 9 條附件
- 附表二 臺北市營建工程賸餘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資源分類處理場申請設置.pdf
- 附表三 臺北市營建工程賸餘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資源分類處理場申請設置復審審查項目表.pdf
- 第 13 條附件
- 附表四 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資源處理場啟用/展期/註銷登記表.pdf
- 第 14 條附件
- 附表五 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資源處理場處理憑證.pdf
- 附表六 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資源處理場開立土石方收容馭諾證明月報表.pdf
- 附表七 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場開立處理憑證月報表.pdf
- 附表八 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場開立轉運、再利用憑證月報表.pdf
- 附表九 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場營運月報表.pdf
臺北市歷史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13-11-302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0 年 03 月 20 日
中華民國90年3月20日臺北市政府(90)府工建字第90000639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24點;並自修正頒布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營建工程賸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資源處理場設置及管理暫行要點;新名稱:臺北市營建工程賸餘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資源分類處理場設置及管理暫行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