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2 條附件
- 附表一:法律訴訟補助基準.odt
- 第 13 條附件
- 附表二:心理治療補助基準.odt
- 第 23 條附件
- 附表三:扶助對象及其補助項目對應簡表.odt
臺北市歷史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08-08-3002
臺北市政府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申請及審核作業須知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8 年 04 月 13 日
中華民國98年4月13日臺北市政府(98)府社婦幼字第09834280500號令修正名稱及全文26點;並自98年3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申請及審核作業須知;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申請及審核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