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4 條附件
- 附件溫泉取用量申報表.ods
臺北市歷史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04-06-3012
臺北市徵收溫泉取用費取用量計算基準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7 年 06 月 16 日
中華民國97年6月16日臺北市政府府授產業公字第097312868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