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05-07-300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7 年 11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07年11月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北市教國字第1076059982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新名稱: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