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3 點附件
- 附表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場地使用時間及收費基準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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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32-02-3004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場地收費基準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1 年 03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01年3月26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客一字第1013013590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101年4月9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