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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0)北市社兒少字第1103187469號令修正發布第4、6、8點條文;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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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7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8)北市社兒少字第1083199796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條文;並自108年12月2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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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7年3月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兒少字第10730232100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條文;並自107年3月1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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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6年8月3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兒少字第10639115000號令修正發布第5、6點條文;並自106年9月2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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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兒少字第104495890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一零四年度補助辦理兒童及少年服務計畫;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兒童及少年服務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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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2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兒少字第104393063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7-301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26 日
民國 110 年 12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0)北市社兒少字第1103187469號令修正發布第4、6、8點條文;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