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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6-14-203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3 年 06 月 18 日
中華民國113年6月18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奉首長核定修正第7點條文及第4點條文之附表一;並公告下達自113年7月1日生效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建築物附設停車場使用管理要點第四點之附表 一及第七點修正總說明(113.06.18 修正)》 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為管理行政大樓、迪化污 水處理廠及內湖污水處理廠建築物附設停車場(以下簡稱停車場),維護停車環 境、秩序及安全,並符合使用者付費精神,於一百十三年六月三日訂定「臺北市 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建築物附設停車場使用管理要點」,訂自一百十三 年七月一日生效。 二、因考量委外廠商派駐人員實際停車時間需求增訂半日月票停車計費類型。修正重 點如下: (一)修正第四點之附表一:增訂半日月票停車計費類型。 (二)修正第七點:因應增訂半日月票停車計費類型,規範半日月票價格優惠者,不 得過夜停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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