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12.06.20 法律字第11203507430號函
- 有關「花蓮縣第四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112年度提報行政院計畫聽證會」疑似違反行政程序法疑義之說明
2.
- 法務部 110.08.31 法律字第11003511250號書函
- 關於辦理私有地徵收,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3項規定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1-1條規定應於徵收前舉行聽證,得否採線上方式舉辦聽證及其程序進行之說明
3.
- 法務部 110.07.29 法律字第11003507140號函
- 關於都市更新條例案件因COVID-19疫情升為三級警戒,涉及聽證執行疑義之說明
4.
- 法務部 104.07.03 法律字第10400107180號函
- 行政程序法第20、55、58條規定參照,行政機關舉行聽證前應以書面先行通知當事人及已知利害關係人,所謂利害關係人是指有法律上利害關係而言,以「新保護規範理論」為界定利害關係第三人範圍基準,又預備聽證通知對象宜與正式聽證相同;另預備聽證有釐清爭點、協商爭議功能,舉行聽證機關自可斟酌需要在正式聽證程序前,向有關專業人士或民間團體徵詢意見,以利整理事實、證據及相關爭點
5.
- 法務部 103.02.11 法律字第10303500300號函
- 行政程序法第54、107、155、156條規定參照,「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所依據住宅法並未明定方案應舉行聽證會,則非屬行政程序法所定「依本法或其他法規舉行聽證」情形,惟行政機關在政策規劃或執行方案形成過程中,為廣納意見以提高政府決策過程參與度及透明度,主動提供利害關係人表示意見機會,尚無不可
6.
- 內政部 102.09.10 內授中辦地字第1026651641號令
- 土地徵收範圍內之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其全體土地所有權人係屬利害關係人,應依法通知上開所有權人參加聽證
7.
- 法務部 102.06.07 法律字第10203505180號書函
- 法務部就「臺東縣(101-104)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聽證會之程序疑義乙案」之說明
8.
- 法務部 102.06.07 法律字第10203505190號函
- 法務部就「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聽證會之程序疑義乙案」之說明
9.
- 法務部 97.04.24 法律決字第0970013724號書函
- 行政機關於做成行政處分前,就同一事件之重要事項,已基於調查證據之必要通知相對人陳述意見,或舉行聽證,或給予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如踐行上開程序之機關係有權限者,縱作成行政處分係非踐行上開程序之機關,亦符合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而毋庸於作成行政處分前再給予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10.
- 法務部 91.10.08 法律決字第0910700508號書函
- 有關事業使用偽造之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合格證明文件進行審查,並取得經營許可執照,其撤銷營業許可適用行政程序法規定疑義
11.
- 法務部 89.07.20 (89)法律決字第000258號函
- 檢送行政程序法各條文中『法規』之涵義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