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務部 111.02.08 法制字第11102501940號函 法務部就有關連江縣政府91年7月26日制定公布之「連江縣法規標準自治條例」及110年12月24日函請備查之「連江縣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6條、第15條、第34條修正案等2案之意見 2. 行政院秘書處 95.08.25 院臺規字第0950039158號函 關於法制作業公文書橫式書寫數字使用相關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