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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地方自治類
民國 113 年 08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13年8月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300070101號令修正公布第33條條文
1.
  • 法務部 114.08.08 法律字第11403509960號函
  • 法務部就有關地方政府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制定地方稅自治條例開徵特別稅或臨時稅,該自治條例訂有罰則,所涉地方稅法通則及地方制度法適用疑義之說明
2.
  • 內政部 105.08.16 台內戶字第1051203299號函
  • 補領國民身分證申請書、印鑑登記申請書、印鑑證明申請書及其附件委任書、編釘門牌申請書等影本,係以每張10元收費,除國民身分證申請書影本得由各戶政事務所代發外,其餘影本不宜由各戶政事務所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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