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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通用類
民國 114 年 05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681號令修正公布第161條條文;增訂第161-1、172-1~172-3條條文及第十章之一章名
1.
  • 法務部 104.12.31 法律決字第10403516870號書函
  • 如為保護駕駛人及乘客安全目的於計程車計費表內建車內錄影、錄音功能,其蒐集資料若涉及可直接或間接識別特定個人,自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如在必要範圍內無須強制蒐集車內該等資料,業者宜選擇其他無車內強制錄影、錄音功能之計費表
2.
3.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2.08.06 函
  • 有關政府機關擬設置之便民服務設施「即時影像系統」,係針對櫃臺及等候區之不特定民眾攝影,且攝影內容為一般民眾公開活動之範圍,並未涉及民眾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時,故未侵犯洽公民眾之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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