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央選舉委員會 103.11.21 中選法字第1030025294號
- 現職公務人員係以「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為範圍,現任里長既為無給職,自不在適用之列
2.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2.07.14 簽見
- 賄選罪須視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行賄之犯意,而約定使有投票權人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或不行使,客觀上行為人所行求期約或交付之賄賂或不正利益是否可認係約使投票權人為投票權之一定行使或不行使之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