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內政部 95.03.17 台內民字第0950050746號函 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1項第6款「里長戶籍遷出各該行政區域4個月以上」解職情事,「行政區域」係指里或區之疑義 2. 內政部 93.06.10 台內民字第0930005576號函 縣(市)議員或鄉(鎮、市)民代表戶籍遷至同一縣(市)、鄉(鎮、市)不同選舉區超過4個月以上,是否涉有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6款戶籍遷出各該行政區域4個月以上,應解除其職權之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