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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民政類
民國 114 年 05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241號令修正公布第21-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行政院院臺綜字第1141015947號令發布定自115年1月1日施行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5.01.01

114年05月28日修正第21-1條條文,施行日期自115年01月01日施行。
1.
  • 內政部 101.12.05 台內民字第1010363489號函
  • 殯葬管理條例第17條第2項規定之聯外道路,係指以殯葬設施基地為起點連接至公路系統道路,且其寬度不得小於6公尺之道路。如殯葬設施係位於限制開發地區,則授權主管機關斟酌實際狀況設置通行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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