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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民政類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113001號令修正公布第35、55、80~82條條文;增訂第21-2、35-1~35-3、36-1~36-3、37-1條條文;刪除第36、37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未定

112年12月27日修正第35、55、80~82條條文;增訂第21-2、35-1~35-3、36-1~36-3、37-1條條文;刪除第36、37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1.
  • 內政部 104.01.29 台內民字第1040401754號函
  • 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得制定自治條例規定公布辦理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定期評鑑之結果及規定強制措施等,然須遵守地方制度法有關處罰規定之限制、政府資訊公開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範
2.
  • 法務部 102.09.03 法律字第10203508980號函
  • 殯葬管理條例並未規定主管機關得強制調查違規案件,倘土地所有權人拒絕配合調查證據,主管機關自不得強行進入該私人土地調查,惟若依所查事實及證據足以證明違規事實存在者,仍得據以裁處行政罰,並應於裁處前給予受處罰者陳述意見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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