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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地政類
民國 110 年 01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6921號令修正公布第26-1、59條條文;刪除第51-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110年5月21日行政院院臺建字第1100015199號令發布定自110年7月1日施行
1.
  • 法務部 98.01.20 法律決字第0980001643號書函
  • 地政士、專科醫師等專門職業證照登載資料中,有關「證照類別、發照日期、證照有效期限」等資訊,雖屬個人資料而與個人隱私相關,但如有其他法律明定應予公開者,參照政府資訊公開法第2條規定,自應依其他法律之特別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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