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內政部 105.03.18 內授中辦地字第1050016673號函 地政士違反地政士法第26-1條第1項規定之行政裁處權時效,應自違反申報登錄義務行為完成時起算,而非自主管機關確認申報不實之時起算 2. 內政部 104.03.25 台內地字第1041302444號函 申報人於申報期限屆滿後自行申請更正申報內容之案件,宜先下架不予揭露,待依據相關規定辦理後,令其限期改正,再循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