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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法規類號
北市13-11-3010
名 稱
臺北市保護區及農業區原有合法建築物申請整建要點 第 1 條
法規位階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0 月 20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0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0)府都建字第1106190341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6點;並自110年11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保護區原有合法建築物申請整建要點;新名稱:臺北市保護區及農業區原有合法建築物申請整建要點)
1.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6.12.27 北市法二字第09632842700號函
有關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75條之2第1項規定,基於目的解釋,應有限制保護區變更戶數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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