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10.12.06 法律字第11003513730號書函
- 有關未經許可利用網路拍賣平台販售骨灰骸存放單位,違反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其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裁罰管轄認定疑義之說明
2.
- 法務部 104.04.21 法律字第10403504530號書函
- 行政罰法第6、14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規定參照,行為人在國外利用網際網路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國婚姻媒合廣告,如有事證可認定行為或結果係在我國領域內發生,主管機關仍得裁處;又行政罰法「故意共同實施」,該等故意共同完成違反政法上義務構成要件事實或結果之各個行為人,法律責任「分別」依行為情節輕重裁處;又共同違法,以「故意」為限,如非故意共同實施,無論係僅一人故意而另一人過失或二人均屬過失而共同行為,仍不得以共同實施論罰,而應依個人行為是否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決定是否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