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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教育類
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93301號令修正公布第83、86條條文 中華民國107年6月28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70179431號公告第86條第2項所列屬「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7年7月2日起改由「大陸委員會」管轄
1.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04.14 簽見
  • 本案所涉職業學校既已解散並進行清算程序,系爭土地之購買已無「妨礙學校發展、校務進行」之疑慮,如依私立學校法第29條第2項但書規定為董事會決議,應無違反該法之虞
2.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1.01.17 簽見
  • 本案法院拍賣私立學校校地其買受人是否應具何種資格部分,現行法令似無明文對應買人之資格有所限制,且此部分似應屬法院應行查明及注意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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