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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教育類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06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3311號令修正公布第9條條文
1.
  • 法務部 100.09.27 法律字第1000024325號函
  • 主管機關就符合法律構成要件行政不法行為應依法裁罰,如法律特別規定授權斟酌情況免予處罰者,始有裁量空間。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4條顯無職權不處罰規定適用,並無得選擇於第一次查獲時僅發函糾正而不予處罰之裁量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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