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10.12.02 法律字第11003515750號函
- 特定個人不得因立法機關未制定或修正法律規定,對其有反射之不利益,主張其權利受侵害,而依國家賠償法請求國家賠償
2.
- 法務部 98.02.12 法律字第0980003511號函
- 賠償義務機關得否對於就損害發生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之公務員或其他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行使求償權,須視賠償義務機關與求償對象之機關是否屬於同一行政主體而定,避免造成行政主體所屬機關間「自我求償」之情形
3.
- 法務部 95.02.09 法律字第0950000038號函
- 行政法人及其人員執行具公權力業務時,涉及行政程序法及國家賠償法疑義
4.
- 法務部 89.04.24 (89)法律字第007220號函
- 關於「國家賠償求償權之行使,求償之對象為政府機關者,似可循會計程序處理」適用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