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9.10.21 工程技字第09900425140號函
- 技師、建築師辦理公共工程之規劃有違綁標限制者,應各依政府採購法、技師法、建築師法為技師懲戒及建築師懲戒或作為違反法令及程序之依據
2.
- 法務部 96.08.06 法律字第0960700572號函
- 關於技師末依期限申請換發執業執照,惟於執業執照效期屆滿後至換領執照完成前,仍繼續執行技師業務,如認其行為人違反技師法之相關規定移付懲戒時,所涉及行政罰或懲戒罰之適用疑義
3.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6.05.09 工程企字第09600189930號函
- 檢送「技師辦理受鑑定之委託有『虛偽之陳述或報告』情形調查表」,以減少因技師錯誤判斷而造成損失
4.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6.04.25 工程企字第09600148720號函
- 補充說明95年2月27日工程企字第09500069150號函之目的及執行上應注意事項
5.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6.04.25 工程企字第09600148720號函
- 補充說明95年2月27日工程企字第09500069150號函之目的及執行上應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