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98.09.24 環署水字第0980079328號函 事業停工期間已滿1年以上,主管機關得廢止其排放許可證 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91.06.12 環署水字第033442號函 核發排放許可證予未取得工廠登記證之事業,屬違法行政處分,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撤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