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部 98.05.14 經商字第09800561860號函 行政罰法第5條明定法律或自治條例變更時之適用,係採「從新從輕」之處罰原則 2. 經濟部 98.05.14 經商字第09800561860號函 行政罰法第5條明定法律或自治條例變更時之適用,係採「從新從輕」之處罰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