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13.01.18 法律字第11303501010號書函
- 法務部就有關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施行日前查獲「含尼古丁成分之電子煙產品」案件適法性疑義一案之說明
2.
- 行政院衛生署 96.12.26 衛署藥字第0960054823號函
- 含有Sulpyrin之注射劑既經行政院衛生署列屬評估未通過,自屬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禁藥,醫療院所如提供該注射劑者,依據同法第83條規定處斷。又該藥品如屬禁藥且已逾有效期限,參照一事不二罰原則,宜先就「禁藥」部分處辦
3.
- 行政院衛生署 96.03.14 衛署藥字第0960005542號函
- 未領有藥商許可執照而製造及販賣偽藥之行為,係分別違反藥事法第27條、第82條或第83條規定;又依據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本文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故於司法機關就刑事案件為裁判前,行政機關不宜先科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