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務部 98.10.21 法律決字第0980038800號函 關於救護技術員及參與緊急醫療救護業務之相關人員,對於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相關資料不得洩漏;但病人若感染屬法定傳染病之一者,基於法律規定或防治需要時,則可例外提供,至於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4條等規定者,則應依行政罰法第11條之規定,由裁罰機關審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