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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人事類
民國 97 年 01 月 16 日
中華民國97年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05031號令修正公布第6、9、11、28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1.
  • 法務部 102.10.24 法律字第10203510140號書函
  • 行政程序法第119、120條等規定參照,信賴保護原則之要件有三,即須有信賴基礎(須有足以引起人民信賴之國家行為)、信賴表現(人民須有客觀上對信賴基礎之表現行為)、信賴值得保護(即當事人之信賴,必須值得保護,而無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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