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行政院主計處 94.10.17 處實一字第0940007728號書函
- 請釋縣(市)、鄉(鎮、市)追加(減)預算案,未能於定期會(或臨時會)開議期間審議完成,得否援引地方制度法第40條相關規定辦理
2.
- 行政院主計處 94.02.05 處實一字第0940000819號書函
- 釋鄉民代表會主席追加該代表會代表國外考察旅費及接待、饋贈、花圈、花籃等經費預算之提案,是否有違「地方制度法」及「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