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內政部 107.07.25 內授營環字第1070812681號函 下水道機構若已依下水道法第19條或依行政程序法第92、100條之規定,對外公告下水道已可使用及辦理接用程序,得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2. 法務部 92.10.09 法律字第0920042144號函 僑務委員會是否須依「印鑑登記辦法」繼續辦理僑居國外人民請領華僑印鑑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