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財政及主計類
民國 114 年 01 月 03 日
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300126201號令修正公布第4條條文
1.
  • 法務部 114.08.08 法律字第11403509960號函
  • 法務部就有關地方政府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制定地方稅自治條例開徵特別稅或臨時稅,該自治條例訂有罰則,所涉地方稅法通則及地方制度法適用疑義之說明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