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02.06.24 法律字第10203506640號函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16條規定參照,政府機關如基於「戶政」特定目的,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符合該法第15條第1款及第16條本文規定,如為特定目的外利用,則須符合第16條但書所列各款情形之一方可為之
2.
- 法務部 101.12.20 法律字第10100133370號書函
- 行政罰法第29、31條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103條規定參照,雖網際網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網際網傳播報導或記載兒童或少年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資訊之違反兒少法行為具有裁罰權,惟未先確定網際網路事物管轄機關,即逕認受理檢舉在先之地方政府或網際網路營業所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具有土地管轄權,亦非有據
3.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5.03.14 工程企字第09500079810號函
- 函詢委託補助民間合法立案之兒童福利機構提供個案安置及保護,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