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務部 99.02.10 法律字第0999003220號函 關於托育機構限期改善期限之計算,觀諸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0條之文義,其改善期間係以本辦法施行之日起算,屬法律規定即日起算,而其始日應予算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