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第 5 條本基金資金之存儲,依臺北市市庫自治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臺北市法規制定依據
北市09-02-4007
自治規則
民國 103 年 09 月 29 日
中華民國103年9月29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0333258100號令修正發布第4、5、8、14條條文;並自103年8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