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華僑身分證明書」格式,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發文機關:僑務委員會發文字號:僑務委員會 99.12.29. 僑證證字第09930427681號發文日期:民國99年12月29日 修正「華僑身分證明書」格式,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