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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2-07-200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3 年 04 月 29 日
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給字第1133003244號函修正第4點條文之附表;並自113年3月1日生效
  • 四、支給標準:技術人員在每人每月最高新臺幣三萬元範圍內,行政人員 則按技術人員標準二成內,各按其工作績效、實際工作情形評定等級 發給,其支給標準表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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